部分省市大学生租房优惠政策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09-07-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CFP供图 课堂与社会

  ●贵州省贵阳市出台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非贵阳生源高校毕业生实行先落户后创业,自主创业期间无住房的,可申请租住贵阳市城镇廉租住房或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

  ●北京首批针对夹心层和过渡期住房需求群体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将在今年内投入使用,租金将处于廉租房房租和市场租金之间。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难家庭,其中也包括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公务员群体。

  ●上海市杨浦区人才租房补贴政策2008年1月正式推出,主要目的是为刚毕业的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支持,每位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每月获补贴200元,先选定复旦科技园、同济科技园、上理工科技园、知识产权园和创智天地5个园区的企业。租房补贴申请条件为本科毕业、有人才居住证、35岁以下、无产权房、单位无集体宿舍、月收入3000元以下,同时与科技园区内企业签订了两年以上合同。这一政策将逐渐扩大到全区其他园区。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今年专门出台政策,对于经评审入驻青年(大学生)创业园的青年(大学生)企业,租用生产、办公用房的,分别按第一年100%、第二年50%、第三年50%的比例给予租金补贴,原则上每个企业租金补贴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对于在金牛区租赁公寓或宿舍的青年(大学生)企业创业人员,在3年内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住房租金补贴,每个企业创业人员租金补贴人数不超过10人。

  ●湖南省长沙市经开区和高开区推行大学生创业公寓,只要在这两个区内创业的大学生,在进行工商登记的同时可以申请入住大学生创业公寓,根据创业的进度和企业投资额度,或免费入住,或优惠入住。今年3月份后,这种做法在整个长沙市推广。除了大学生创业公寓外,在长沙创业的大学生还可根据相关条件入住廉租房、购买经济适用房、享受购房补贴等优惠政策。

  ●浙江省杭州市在2008年年底颁布了《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杭资助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意见规定,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5年内的大学生(毕业时间为2005年及以后)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就可以享受意见中的优惠政策:从事当年度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类发展项目;大学生在杭创办企业,必须由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优惠政策包括进入到大学生创业园的企业,将享受所在城区政府提供的两年50平方米以内的免费住房,在大学生创业园之外租房创业的,也将得到纳税地财政给予的为期两年的房租补贴等。